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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边平易近互市商业

发布日期:2025-01-31 19:53

       

  、辽宁、、、广西、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财务厅,新疆出产扶植兵团财务局,国度税务总局、辽宁、、、广西、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税务局,呼和浩特、满洲里、大连、、南宁、昆明、拉萨、乌鲁木齐海关?。

  除《边平易近互市商业进口商品负面清单》所列商品外,边平易近均可通过互市商业体例进口。边平易近互市商业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见附件。边平易近互市商业进口免税额度以个报酬单位计较和利用。将应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打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边平易近互市商业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务部 海关总署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边平易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8号)同时废止。

  财务部将会同相关部分按照边平易近互市商业成长的现实环境,当令动态调整边平易近互市商业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

  为完美边境商业支撑政策,优化边平易近互市商业多元化成长的政策,现就边平易近互市商业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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